記者 於洋
  開車要專心,這是每個司機都應知道的常識。然而,昨天,沙區110快速民警巡邏途中,卻看到一男子居然一邊開車,一邊看“書”。當民警喊話讓他停車時,男子居然扔下“書”,想加油逃跑……
  捧著“書”還超車
  昨天中午12點過,沙區110快速處警隊民警秦新、楊曉鋒駕警車在城區巡邏。當他們巡邏至小龍坎轉盤時,一輛黑色的桑塔納轎車行駛在巡邏車左邊。
  “咦?那個駕駛員在做什麼?”突然,民警發現桑塔納轎車駕駛員行為古怪:他埋著頭開車,只是用雙眼的餘光看前方的路面。
  民警仔細一看,原來,桑塔納的駕駛員正在一邊開車,一邊看“書”!他把一本書放在方向盤上,雙手握著方向盤,也捧著書。他一邊看書,一邊時不時地輕輕抬頭,用雙眼餘光看前方的路面。
  更要命的是,男子駕駛的速度還不慢,在行駛中變換了一個車道,還超了前面一輛車。最後,桑塔納轎車一個拐彎,駛向腫瘤醫院方向。
  發現警車加油想跑
  小龍坎轉盤車流量大,這名駕駛員的行為十分危險。於是,110巡邏民警立即鳴響警笛,提醒該駕駛員。
  桑塔納車上的駕駛員一聽到警笛,扭頭看到了右邊的110巡邏警車。立即將方向盤上的書,扔到了駕駛室內,並猛踩了一腳油門,車子加速往前面開去。
  由於這段路是一個長下坡,過往車輛很多,民警一直跟著他。跟到一段車輛較少路面,民警便用喊話器向駕駛員喊話:“請靠邊接受檢查!”隨後,110警車加速開到了桑塔納的前面,對方這時車速慢了下來,緩緩停靠在路邊。
  “我只瞟了眼賬本”
  桑塔納司機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,戴一副眼鏡,穿灰色上衣,皮鞋擦得鋥亮。下車後,連連向民警道歉:“對不起,我曉得違規了,我只瞟了一眼,以後再也不這樣了!”
  “開車看書,不僅你自己危險,對行人和過往的車輛也造成危險,請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!”民警嚴厲批評該司機的行為。
  男子稱,他是某印刷廠的員工,趕著去江北螞蟥梁收賬。由於時間緊,他想提前看一眼賬本,該收多少錢,好提前心裡有個數。他還一再說,只是看了一眼。
  民警隨後檢查了他的駕照和行駛證,該男子姓侯,2007年取得摩托車駕照,2010年取得小車駕照。
  低頭3秒
  車能開出25米遠
  《機動車駕駛員交通違章記分辦法》規定,“駕駛機動車有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,一次性記2分。”
  開車看書,分散駕駛員註意力,妨礙到了安全駕駛,可以視為這條里規定的“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”之一。所以,開車看書的行為,可以比照這一條之規定,視其情節輕重,對駕駛員採取批評教育、責令改正或者記分等處理措施。
  因侯某一邊開車一邊看書的行為被巡邏民警及時制止,侯某又認識到了錯誤,及時改正,民警遂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處理。
  隨後,侯某將賬本甩到了轎車后座上,駕車離開。
  交通安全部門曾做過一次試驗,以每小時30公里的車速計算,如果駕駛者視線離開前方路面3秒,車足以開出25米的距離;如果車速達到每小時60公里,則會駛出50米左右;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,以每小時100公里的速度行駛,那3秒鐘會駛出83.3米左右的距離。  (原標題:邊開車邊看賬本,收賬真的這麼急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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