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山網訊(記者趙環報道)7月3日,新疆庫爾勒市民李女士在社區工作人員和民警的幫助下,討回了自己的房子。
  據瞭解,數年前李女士與丈夫周某協議離婚,雙方按照簽訂的離婚協議,孩子歸李女士撫養,位於龍山社區的房產也歸她所有。周某一直在外地,兩年前回到庫爾勒,考慮到他一時找不到住的地方,李女士便帶著孩子住進了自己的父母家,以便周某住在家裡有時間另找住處,而周某在居住期間產生的物業費、暖氣費等各項費用,都由李女士承擔。一個月前,李女士準備搬回住所,便讓周某趕緊找房子搬出去,但他說這套房子是自己的,拒不搬離。無奈之下,李女士向龍山社區尋求幫助。
  就此事,一位工作人員找到周某瞭解情況,他以房子在過戶時自己未簽字為由,聲稱要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回房子。為了避免更多矛盾,李女士表示可以暫緩一段時間,待周某找到房子後再搬。卻不料,最近李女士的父母房屋面臨拆遷,她再次要求周某立即搬出去,同時收回自己的房子。李女士告訴社區人員,這套房子一年前法院已判給了她,她持有房產證。
  7月3日,李女士為避免引起糾紛,聯繫小區警務室民警,由龍山社區工作人員出面,一起將房屋的門鎖進行了更換,要回了屬於自己的房子。  (原標題:新疆庫爾勒:前夫占房拒搬出 社區幹部助女討住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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